
REACH法規(guī)是對歐貿易最常見的技術性貿易壁壘,每年都有大量產品因違反REACH法規(guī)而被通報。截至2020年6月5日,2020年上半年歐盟RAPEX共通報了145例違反REACH法規(guī)的案例,這些違規(guī)產品受到了召回、銷毀、退出市場等處罰。
2020年有哪些已經生效或即將生效的REACH條款與您的產品有關?

第46a項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NPE)
從2021年2月3日起,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,可以水洗的紡織品,如產品或產品的任意部分含有等于或超過0.01%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NPE),不得投放市場。
第51項 DEHP、DBP、BBP、DIBP
從2020年7月7日起,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單獨或者與其它三種鄰苯加和濃度等于或大于0.1%的玩具和兒童護理品不得投放市場。
從2020年7月7日起,含有四種鄰苯二甲酸酯(DEHP, DBP, BBP, DIBP)中單一種或四種加和濃度等于或大于0.1%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場。
第66項 雙酚A
從2020年1月2日起,禁止含有雙酚A濃度≥0.02%的熱敏紙投放市場。
第68項 全氟辛酸(PFOA)及其鹽
2020年7月4日起,當PFOA及其鹽類含量等于或超過25ppb,PFOA相關物質單項或者總含量等于或超過1000ppb時,不得被用于生產或投放市場:
a) 另一種物質,作為組分;
b) 混合物;
c) 物品。
第70項 D4、D5
洗去類化妝品中八甲基環(huán)四硅氧烷(D4)或十甲基環(huán)五硅氧烷(D5)任一種物質含量等于或超過0.1%,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投放市場。
第71項 N-甲基吡咯烷酮(NMP)
從2020年5月9日起,該物質本身及含該物質濃度等于或大于0.3%的混合物,不得投放市場、制造和使用。
第72項 Appendix 12中的CMR類物質
從2020年11月1日起,供消費者使用的以下產品,其均質材料中存在物質的濃度等于或大于Appendix 12中規(guī)定的限制濃度,不得投放市場:
a) 服裝或相關配件;
b) 除服裝外,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,可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品;
c) 鞋類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