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4月19日,國家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(fā)布了一則關于征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(GB 4806.1-2016)意見的函,對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(GB 4806.1-2016)的修訂草案(下稱“修訂草案”)進行行業(yè)征求意見。
修訂草案相較原GB 4806.1-2016主要修訂了以下部分:
2 術語和定義部分:修改了條款2.14有效阻隔層的定義,新增條款2.15完全阻隔層的定義
3 基本要求部分:刪除原條款3.6 對于不和食品直接接觸且與食品之間有有效阻隔層阻隔的、未列入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物質,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企業(yè)應對其進行安全性評估和控制,使其遷移到食品中的量不超過0.01 mg/kg。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物質及納米物質不適用于以上原則,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并將原條款3.7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生產應符合GB31603的要求。調整為條款3.6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生產應符合 GB 31603 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。新增條款3.7 絕對阻隔層外側的材料及制品不屬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,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企業(yè)應保證絕對阻隔層在使用期限內的有效性。
4 符合性原則部分:將原4 限量要求部分和原5 符合性原則部分整合成草案的4 符合性原則條款4.1原料要求和條款4.2限量要求
7 產品信息部分:細化了原8 產品信息的內容,明確了標簽標識和符合性聲明的要求。
如對修訂草案有意見或建議,請于2023年5月15日前將意見反饋表,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。
我們秉承科學嚴謹?shù)墓ぷ鲬B(tài)度,以客戶為中心,高效統(tǒng)籌安排測試計劃,竭力縮短測試時間的周期,為客戶提供快捷、公正的第三方咨詢檢測等服務。服務區(qū)域遍布廣東廣州、深圳、東莞、佛山、中山、珠海、清遠、惠州、茂名、揭陽、梅州、江門、肇慶、汕頭、潮州、河源、韶關及全國各地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,歡迎您直接來18165787025咨詢我司工作人員,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,深圳訊科期待您的光臨!


